申請藥物進/出口證(表格三/表格六)(不包括第一部危險藥物及中成藥)
請注意﹕以下的申請需要香港郵政個人或商業電子證書。
申請進口證 (表格三)
適用於申請進口藥劑製品(西藥)作本銷及/或轉口用途。
申請出口證 (表格六)
適用於申請出口藥劑製品(西藥)。
請按
開始電子服務(只供試用者使用)。
以上的電子服務的費用須由網上繳費靈支付。
如需申請網上繳費靈帳戶﹐請先按
此處
﹐才繼續進行。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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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