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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品不良反應呈報須知 | ||||||||||||||||||
世界衞生組織對藥品不良反應的定義為“正常劑量的藥品用於人體作為預防、診斷、治病或調節生理機能用途時,所出現的有害及與用藥目的無關的反應。”藥品不良反應呈報及監察對藥品上市後的安全監察是非常重要的。 醫生、中醫師、牙醫及藥劑師可以自願性向衞生署藥品不良反應監察組呈報病人疑涉藥品的不良反應。呈報範圍包括西藥(包括疫苗)及中藥(中藥材及中成藥)。如屬中藥中毒個案須要立刻跟進,請使用DH 1B號呈報表格(下載網址- http://www.chp.gov.hk/files/pdf/hpf-form3-tc-20070214.pdf)。 為方便評估,請在呈交的報告中提供以下資料:(i)懷疑涉事的藥品名稱(如屬疫苗請提供產品批號)、(ii)不良反應的詳述、(iii)病人資料及(iv)呈報者的聯絡電話。所有報告均會交由監察組的專業人員評估。當發現藥品的安全性有新的風險,監察組將會發出相應的安全性警示。 |
另外,與疫苗相關的副作用有以下分類:
(7/2008 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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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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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示 |
修訂日期: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 |